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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模考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46.不属于违法发包的行为是( )
A.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B.依法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但发包人与承包人事后均认可的
C.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D.建设单位将工程劳务部分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
D【解析】违法发包:(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三)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
(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47.某工程需租用钢管,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8个月,则下列关于该租赁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应以书面方式订立
B.若以口头方式订立,则租赁期视为6个月
C.若以口头方式订立,出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D.若以口头方式订立,承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B【解析】租赁合同考点。
48.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的处罚,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可依法限制其三个月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B.对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施工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资质审批机关撤回其资质证书
C.对2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按照情节严重情形给予处罚
D.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 按照情节严重情形给予处罚
A【解析】
49.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 )是正确的。
A.国家标准就是强制性标准
B.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C.行业标准对本行业范围外的其他行业而言属于推荐性标准
D.推荐性标准一经约定采用,就变成强制性标准
B【解析】简单考点
50.关于法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
B.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自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C.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D.营利法人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B【解析】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51.下列关于建筑材料检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质量由建设单位负责,进场时施工单位免检
B.检验合格的建筑材料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C.施工单位对建筑材料进行的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
D.设计单位应当对其推荐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负责检验
C【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2.根据我国担保法律制度,关于质押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B.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C.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是可以质押的权利
D.没有权利凭证,质权自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D【解析】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其他财产权利。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没有权利凭证,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3.某施工现场正在打钻孔桩,监理单位的试验人员对打钻孔桩的混凝土进行检验。合同中约定此混凝土的塌落度为18-20cm,经试验,证实目前浇筑的混凝土的塌落度为21cm。于是,监理工程师要求不得使用该混凝土。但是,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拿出来一本施工技术规范,说规范上面写明用于浇筑钻孔桩的混凝土的塌落度可以是18-22cm,因此,目前使用的混凝土属于合格的材料。对此,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混凝土可以使用在本工程中,因为符合规范的要求
B.该混凝土不可以使用在本工程中,因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
C.该混凝土是合格产品,是否能用于本工程由质量监督机构决定
D.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规范不符,应修改合同约定
B【解析】合同优先
54.甲公司开发的某公寓由乙建筑公司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第八年的夏季因连续降雨,地基发生了不均匀沉降,屋顶结构层发生了裂缝,并严重损坏了防水层,漏水严重,则( )。
A.工程验收已经合格,连续降雨属于不可抗力,乙可以不承担保修责任
B.因合同中屋面防水层保修年限是5年,已过了保修期,乙可以不承担保修责任
C.乙应予以保修,并承担保修费用
D.乙应予以保修,但不承担保修费用
C【解析】保修考点。
55.宏业建筑公司完工的某住宅楼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2006年1月底,建设单位要求宏业公司返工,宏业公司以民工返乡无人施工为由拒绝返工,建设单位诉至法院,请求减少支付工程款,法院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
A.应予支持
B.不予支持
C.如果宏业建筑公司施工中没有违法行为,则不予支持
D.如果民工确已返乡,则不予支持
A【解析】《民法典》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改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1 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 应予支持。
56.甲建筑公司承建一幢6层的住宅楼,7级抗震设防。施工图已经通过了审批,施工中,甲公司技术人员发现图纸中有一处设计存在明显错误,不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则( )
A.施工单位应严格照图施工
B.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若监理同意,可以照图施工
C.按照规范和强制性标准修改设计,并向建设单位要求增加费用
D.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D【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土质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57.关于留置权的法律规定,正确的是( )。
A.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
B.留置权人与债务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3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 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C.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只能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D.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只能就拍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A【解析】2021年新考点。
58.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个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当时未予注意,5月29日去医院检查才发现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出院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委。次日,王某准备前往法院起诉,当地突遭台风袭击,交通阻隔,因此未能成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诉讼时效于2005年5月29日届满 B.本案诉讼时效于2005年6月10日届满
C.王某6月11日的行为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D.王某6月11日的行为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B【解析】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59.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下哪个法院没有仲裁裁决案件的执行管辖权( )
A.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申请执行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执行案件符合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由被执行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解析】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执行案件符合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考情分析:这是变化考点,须掌握。之前的教材没有这句话“执行案件符合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简单理解为,中级法院忙不过来了,基础法院帮帮忙。)
60.《民法典》中关于定金的规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B.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C.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违法。
D.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C【解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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